關于印發(fā)《襄陽市市政道路工程細部構造做法標準圖集》的通知
發(fā)布時間:2020-05-27 瀏覽次數: 5015次
索引號: | 557010441/2020-08825 | 分類: | 城鄉(xiāng)建設(含住房) | ||
發(fā)布機構: | 市住建局 | 公開日期: | 2020-05-27 | ||
標題: | 關于印發(fā)《襄陽市市政道路工程細部構造做法標準圖集》的通知 | ||||
文號: | 無 | 主題詞: | |||
生效時間: | 終止時間: | 來源: |
各縣(市,、區(qū))住建局,、局屬各單位,、機關各科室:
為進一步提升中心城區(qū)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精細化水平,,市住建局組織編制了《襄陽市市政道路工程細部構造做法標準圖集》(以下簡稱《圖集》),現印發(fā)給你們,,請認真參照執(zhí)行,。具體通知如下:
1.自2020年2月1日起,由市政府投資工程建設管理中心,、市住房保障中心、市政管理處,、市排水設施收費監(jiān)理處等局屬單位負責實施的新建,、改建、擴建和維護項目,,必須按照《圖集》要求進行設計,、施工和驗收。各縣(市)區(qū)自行投資并組織實施的項目,,參照《圖集》要求進行設計,、施工和驗收。
2.在2020年2月1日之前,,已完成施工圖設計但未進場施工的項目,,由項目建設單位負責組織進行設計變更調整;已進場施工的項目,,由項目建設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組織進行設計變更調整,。
3.由市政府投資工程建設管理中心、市住房保障中心,、市政管理處,、市排水設施收費監(jiān)理處等局屬單位負責實施的新建、改建、擴建和維護項目,,未按照《圖集》要求進行設計,、施工的,原則上不辦理竣工驗收手續(xù),、不辦理移交手續(xù),。
附件:襄陽市市政道路工程細部構造做法標準圖集
來源:襄陽市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局